各有关招生院校,各市(州)、县(区)教育局、招生办:
2022年全省高职院校(专业)单考单招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考单招)将于4月2日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要求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安排部署,现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近期,国内及我省周边省份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西宁市新增2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严格贯彻执行省教育厅 省卫生健康委《青海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实施意见和应急预案》(青教综〔2020〕191号)、《青海省2021年普通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方案》(青教综〔2021〕45号)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实际,全面做好防疫组考各项工作。一是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招生院校主要负责人是本次考试招生防疫组考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对防疫组考全环节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监督落实。要加强与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沟通联系,有关防疫组考方案应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备案同意,认真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二是严格落实防疫组考各项措施。每个考点(包括校外考点)应配备一名防疫副主考,防疫副主考由当地卫健或疾控部门专业人员担任;设置必要的备用考点、隔离考场,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做好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防疫评估、健康监测与登记工作。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入场体温检测,进入考点前要提供“两码一书一表一报告”(信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考前14天健康监测登记表、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以供查验。三是要及时完善防疫组考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工作演练。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须通过院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确保应知尽知。四是要严格落实考点考场通风消杀等防疫措施,所有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和离开考场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查验阶段除外),考前、考中、考后必须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员扎堆聚集,最大限度地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考后评卷、录取环节也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不断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提高技术技能人才选拔工作水平
高职单考单招坚持“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可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考试继续由各校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自行命制,鼓励各校按照人才培养需求联合组织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要根据不同考生特点,优化测试内容,科学甄别考生的职业性向,引导考生合理分流、健康成长。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逐步改变目前我省招生院校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单一、与中职教育教学实际相脱节等实际问题。原则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应进行职业技能考试。根据教育部要求,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对相关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考试。
三、切实加强考务组织管理,保障考试招生安全有序进行
2022年全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院校多、考点相对分散,要加强报名、命题、制卷、组考、评卷、录取等全环节工作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考试招生安全有序。一是加强报名组织管理,采取各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努力增加高职分类考试报考人数,为完成年度高职单考单招计划奠定基础。二是加强命题、制卷、评卷管理,严格执行保密纪律,落实考试回避制度,加强试题流转、保管、分发、回收等环节管理,防止发生失窃密事件。各校所有试题(答卷)及考场影像资料自考试结束之日起一律保存半年备查。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认真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考前、考中、考后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监考、巡考工作责任制,确保考场秩序良好、试卷评阅规范、录取公平公正。对于考试违规、舞弊及替考等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四是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各校拟录取名单应严格按程序进行公示。要高度重视涉考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回应考生有关诉求,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复核机制,切实防止发生影响稳定事件,做到全省高职单考单招工作网上舆情平稳。
四、高度重视涉考数据信息管理,避免发生数据泄露和信息错讹等责任事故
各校要加强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的考生信息和数据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涉考信息安全。考生个人信息只能用于本校高职单考单招考试录取,严禁将考生信息泄露给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于牟利,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各校对报考本校考生的相关数据信息安全负责,任何因信息泄露导致的遗留问题及法律纠纷,由相关院校负责解决。要提高数据采集、统计、上报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和数据准确、完整、规范。各校高职单考单招录取工作须于4月15日前结束,并在4月20日前向省招办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及数据库。上报的数据信息务必严格审核和检查把关,确保准确无误,并经院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以正式文件报送。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共同营造高职单考单招工作良好环境
高职单考单招工作在省招委统一领导下,由各校具体组织实施。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校级2022年高职单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并根据防疫组考、安全保密等工作需要,设置相关职能小组,明确职能职责,制定落实工作方案,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省招办将在考前抽调人员对各校的考务准备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切实保障考试顺利实施。对于省内高职院校在校外设置考点或经教育部批准在我省进行跨省高职单考单招的省外高职院校在我省设置考点的,招生院校要加强与属地教育行政、卫健防疫部门以及招生办的沟通联系,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组考等各项措施。各相关地区教育局、招生办要主动协调配合招生院校,在安排考点、选聘监考教师和防疫副主考以及保密室试卷存放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考试期间,各校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地区教育局、招生办要派专人对考试全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顺利完成考试工作。
附件:1.青海省2022年高职单考单招考前14天健康监测登记表
2.青海省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